福建省轻工业研究所中间试验有限公司位于福州市闽侯县甘蔗街道铁岭工业区二期,现因年度生产经营需要对外招标采购原料,具体情况如下:
1、项目名称:原料采购202510[01]
2、采购物资名称、执行标准及数量:
序列
物料名称
采购数量(kg)
备注
1
聚六亚甲基双胍
5000
2
葡萄糖酸氯已定
1100
3
DDAC40二癸基二甲基氯化铵
40
4
氯苯甘醚
85
5
吐温20
10
6
乙基已基甘油
146
7
1,2丙二醇
438
8
DDAC50二癸基二甲基氯化铵
1460
9
苯氧乙醇
西吡氯铵
11
苯甲酸
15
12
山梨酸
本项目报价包含原料、包材、物流等费用。
3、交货期和交货地点:合同有效期,投标人需在5个工作日内安排出货。具体交货时间和数量根据招标人实际合同为准,货款以实际到货量结算。
4、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生效后,30日内付清合同货款,货到验收合格后,我司财务部支付剩余货款,供方需在30日内开具税率为13%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5.质量要求:交货验收时必须提供厂家发货单和检验报告单原件。所供产,质量须符合对应标准,并能满足稳定生产的需要。
6.违约责任:供应商不能保质保量并按期提供产品,影响到我司的生产经营,我司有权终止合同并可就遭受的损失向供应商索赔,包括但不限于紧急向他方采购超过成交价的额外支出及造成停产的损失。
7.报价规定:
7.1报价为含【13%】增值税到厂价,以一票制方式结算。
7.2本次采购采取密封式一次性报价原则。
8. 评审办法:本次评审采取满足质量招标人对制作产品要求的前提下,以报价低者中标。
9. 供应商资格要求:报价人应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买受方所需货物及服务、信用良好的国内企业。
10.报价截止时间及参与方式
10.1报价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1日12:00(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投标人,或投标条件不符合要求,公告期限以每五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顺延)。
10.2参与方式:以函件方式参与报价,建议选用邮政EMS 或顺丰快递。邮寄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铁岭工业区二期南岭路5号,单位名称:福建省轻工业研究所中间试验有限公司,收件人:陈恒熙,联系电话:198-5913-0333。
11. 报价文件要求:
11.1 报价公司营业执照
11.2 包括报价单(对本物资询价采购文件第5条款中的“付款方式”的响应,如未说明即默认完全响应)并分别加盖公章。
12.评审小组:评审小组由福建省轻工业研究所中间试验有限公司有关人员组成。
采购单位:福建省轻工业研究所中间试验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14日
附件1:
报价单
序号
产品名称
规格
数量
单价(元/KG)
合计(元)
备注:
1、以上报价为含税运价格;
2、交货地址:福州市闽候县铁岭工业区二期南岭路5号;
供应商:
日 期: 年 月 日